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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0年04月03日   来源: 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作者:贡嘎次仁


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9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的通知

藏雷办发〔2020〕1号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相关规定,在我区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机构,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在我区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按照年度报告形式向西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我区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请于2020年5月1日起登陆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http://qxxzsp.cma.cn/)(用申报资质时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填报2019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纸质版可通过系统打印。

二、在我区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以年度报告纸质形式向西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报送2019年度在我区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为单位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检测专业设备情况、检测项目情况等。

三、请各检测单位将年度报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后报送到自治区气象局法规处。

四、年度报告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QX/T403-2017)的要求填报内容。

五、年度报告完成情况将记入信用档案,作为资质延续、升级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自治区气象局将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对外公示。

六、各单位因忘记登录名、密码等原因无法登陆系统的,请及时联系运营商中科软,联系电话:010-68409312。未能按时填报年度报告的,责任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七、请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贡嘎次仁,联系电话:13648996676。

附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

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