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注销西藏和宏气象服务有限公司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公告
藏气函〔2021〕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有关规定,并依据西藏和宏气象服务有限公司注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气象局研究同意:注销该公司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
特此公告。
附件:西藏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注销公告表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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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注销公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