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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关于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11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作者: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防雷“互联网+监管”水平,中国气象局经研究,定于2022年3月28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网址

1.外网地址

https://www.qgfljg.cn

2.内网地址

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办公区“防雷平台”

二、工作要求

1.各地(市)气象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依托全国防雷平台,做好我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2.各地(市)气象局要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以及本行政区域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全国防雷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1)做好账号注册登录和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3.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1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的次年起,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年度报告上传操作手册(见附件2)通过全国防雷平台填报年度报告,不再通过“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填报(检测资质审批依旧使用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因此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颁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自2022年起必须使用该平台报送年度报告。

4.在全国防雷平台运行期间,遇有问题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贡嘎次仁13648996676)

广东省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刘三梅 陈子君020-39456395  020-39456397)

全国防雷平台技术支持QQ群(638670172或458450619)


附件:

1.检测机构和重点单位用户使用手册

2.年度报告上传操作手册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