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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申请的公告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作者: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8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原认定机构根据年度报告、信用档案及资质申请条件,在有效期满前作出准予延续、降低等级或者注销的决定。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等级

资质有效期

1

西藏昭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91540100MA6TCCMX25

乙级

20231222

2

日喀则市雷斯盾防雷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540202MA6TCDEUX8

乙级

20231220

3

西藏四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91540194MA6TB5L44N

乙级

20231221

请以下3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务必2023920日前在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提交资质延续申请。

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2023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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