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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气象局召开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三次会议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总结前期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梳理全面普查任务,分析研究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6日下午,区气象局召开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三次会议,对全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做出进一步部署。区气象局局长向毓意出席并作总结讲话,副局长扎西、金琪出席并发言,副局长边巴次仁主持。

会议传达了727日“全国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启动会”、85日“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汇报总结了林芝、昌都试点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告了全区气象灾害全面普查计划,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现场(摄/许永彬)

会议强调,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和处置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我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非常明确的现实意义。推进普查工作的关键是“统筹”,一是人员要统筹,普查办要做好技术人员的补充和调整工作,制定技术组人员管理办法,保证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急需的专家推荐进来;二是技术要统筹,要创新合作方式,做好气象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不能完全依赖第三方力量,要在完成项目的同时,留下关键技术;三是资金要统筹,要积极争取项目经费,组织各单位共同协商,确保各项工作推进的经费保障;四是成果要统筹,技术路线要瞄准成果产出,成果产出要指向业务应用,坚持“边普查 边应用 边见效”。

向毓意对前期林芝、昌都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及全区推进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要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为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铺开提供借鉴。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气象灾害在全区所有自然灾害占了很大的比重,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是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做好任务分工,完善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信息收集程序,夯实普查工作基础支撑;三是要积极推动经费落实,各单位要合法合规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文/许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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