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05:36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气象部门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昌都市气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气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因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昌都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局、局各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健全制度机制。一是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在气象政务信息系统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公开行政许可4件,在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渠道和手段不足四是信息公开专职负责人业务能力不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二是细化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考核项目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三是积极拓宽发布渠道,主动向地方政府部门沟通衔接,将气象部门公开信息纳入地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依托气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发布公开信息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昌都市气象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