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应急与减灾处 | |
发布日期: 2020年5月27日 2020年5月27日 | 文号:藏人影办发〔2020〕2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西藏自治区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已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在《关于西藏自治区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请示》上的批示
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西藏自治区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安全、科学、有效开展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胡春华副总理在人工影响天气60周年工作座谈会上关于努力开创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新局面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稳定生态大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充分发挥人影在服务保障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区内重大社会活动的作用,为我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加强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作用,加快人影能力建设,提高人影科技水平和效益。完成“十三五”人影项目,建成西藏人影“一体系四基地”,提升人影保障能力。实施西藏人影“耕云”计划(2020-2022),推进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完成全区农业抗旱防雹、森林草原防灭火、湖泊水库水源蓄积、生态环境改善等人工增雨(雪)保障服务工作,适时开展重大社会活动保障作业。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人影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共同监管”的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年内计划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召开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加强中央财政人影补助资金绩效考核管理,严格规范人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各地市、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影办”)要制定当年人影工作计划,经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自治区人影办,适时开展人影工作。努力推进各地市人影工作所需年度维持经费、作业经费和作业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加强安全监管,保障作业安全
不断完善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人影安全管理体系。各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与各级人影办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安、应急管理和空管等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协助完善落实各项人影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安全责任性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人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汛期开展人影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弹药装备出入库、作业公告、空域申请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各级人影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人影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做好管理差、效益低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站点的整改工作,严禁使用未经年检和年检不合格作业装备。做好人影弹药装备订购、分发工作,委托有危险品运输资质公司组织运输,确保汛期前装备、弹药全部安全到位。
联合空管部门,加强汛期人影空域安全管理。推进人影装备物联网监控系统在基层一线业务化应用,实施安全技术提升项目工程,实现各级人影主管机构实时监控作业点弹药装备情况。
(三)助力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升保障服务能力
加大对贫困地区人影作业支持力度,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的人工增雨(雪)作业,缓解贫困地区水资源短缺,减轻冰雹灾害,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按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布局,优化作业装备,重点发展新型火箭,提高贫困地区装备科技水平、作业安全水平和防雹作业效益。将贫困地区的农业、生态、水源等保障区纳入区域人影建设工程保障范围,科学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
(四)全力做好人影保障服务工作
密切监视天气过程,制作发布西藏人工增雨(雪)作业指导产品和人工防雹指导产品,指导各地开展人影作业。加强旱情和作业条件的动态监测,根据农牧业抗旱防雹、森林防火、水库增蓄水和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等服务需求,合理调整作业布局,统筹调配作业装备,强化区域联防,全力组织实施人影作业,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冰雹等灾害影响。适时开展重大社会活动保障工作。
(五)加强培训和作业人员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今年不开展集中培训,分批次、分阶段、深入一线作业点开展人影作业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上岗率达到100%,严禁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加强人影业务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围绕西藏空域整体安全情况,空域申请管理、标准、流程以及航空管制相关法规、政策等内容,邀请航空管制专家开展相关培训。
加强作业人员管理,各级人影办要积极向各级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努力解决作业人员保险和工资待遇问题,特别是解决好作业补助落实不到位、不及时、标准过低等问题,稳定基层人影作业队伍。
(六)加快人影作业能力建设
完成“十三五”人影项目,建设西藏人影现代化业务体系和“一江两河”流域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保障区人工防雹示范基地、藏东南森林生态保护区人工增雨(雪)示范基地、藏东三江流域天然草场生态保护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示范基地、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保障区人工增雨(雪)示范基地,全面提升人影在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和重大社会活动等方面的保障能力。推进“人影高炮自动化发射系统”和“人影安全技术提升”项目建设,推广应用人影弹药装备物联网监控系统和人影综合处理分析与指挥系统(CPAS),提高人影装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和预报预测能力。严格按照《西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安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要求,推进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做到建成即达标。
(七)加强人影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与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及内地先进省级人影部门的交流合作,发挥人影作业指挥系统业务平台的核心功能,加快推进区级人影研究型业务建设。积极争取科研课题,推动科技成果应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基层一线人才培养,强化人影业务系统维护管理培训。
四、作业计划安排
(一)2020年2月至7月,完成全区人影所需弹药订购、运输及配发,完成作业安全大检查和作业人员上岗技能培训、作业设备年检维护工作。
(二)2020年4月至10月,积极开展抗旱增雨、防雹减灾作业;适时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森林防灭火的人工增雨(雪)作业以及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三)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适时组织开展针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库蓄水、森林草原降低火险等级(防灭火)的人工增雨(雪)作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人影工作的领导,及时审定本地人影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人影安全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各级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领导或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人影工作,发挥部门联动对人影作业的有力保障作用。
(二)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考核,严控弹药购置、储运、保管等环节,做好作业前公示,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性事故。
(三)加强政策保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人影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以提高人影能力,保障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为核心,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人影资金,稳定自治区级财政人影专项资金投入和匹配,加大地市、县(区)级财政支持力度,全力保障我区人影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