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应急与减灾处
发布日期: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4月29日 文号:藏气办发〔2020〕9号
效用状态:有效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20年)》的通知

各地(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现将《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20年)》和《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任务指标如期完成。

附件:1.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20年)

      2.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2020年)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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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20年)

按照中国气象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结合2019年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和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部署,为确保2020年度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如期完成各项指标要求,制定《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20年)》。

一、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

(一)加强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的系列讲话,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纳入区局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统筹协调不够有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得不紧,扶志扶智有欠缺等问题。(牵头单位:机关党办、局办公室)

(二)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强化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举措、强化任务落实,定期召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将《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消费扶贫助销扶贫农畜产品的通知》、《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文件纳入会议研究议题,结合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任务的督战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牵头单位:减灾处)

二、提升贫困地区气象灾害防御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气象观测业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地面观测自动化和地(市)保障能力建设,实现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认证和业务运行,继续开展新一代C波段天气雷达大修和小型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拓展“第三极”观测能力,开展观测设备补充升级,全方位推进贫困地区天气气候、气象灾害、生态监测能力。(牵头单位:观测处)

(四)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气象服务业务质量。突出高原特色,逐步完善西藏气象服务体系,强化高分中心对重点工作的服务支撑,探索开展基于场景、位置和智能感知的情景互动气象服务,鼓励引导创建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品牌,规范气象数据信息传播,强化权威发布,提升贫困地区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牵头单位:减灾处)

(五)全面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按照中国气象局推进贫困地区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实现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74县全覆盖,完成西藏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指挥平台开发工作。做好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业务化运行,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保障西藏各类突发预警信息发布通道畅通,有效降低预警信息发布故事故率。(牵头单位:减灾处)

三、大力开展贫困地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

(六)推进气候好产品品牌创建。助力西藏农牧区产业融合,着力打造气候好产品。在贫困县遴选1-2个特色农畜产品,开展气候品质评估服务,争取通过中国气象局气候好产品认证,提升我区特色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减灾处)

(七)开展主要农区人影防雹作业。在汛期冰雹灾害高发时段,做好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报服务,积极组织实施人影防雹作业,全力保障雅江河谷农区粮食生产安全,并做好作业范围内的信息统计和效益评估工作。加强人影作业安全管理,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牵头单位:减灾处)

(八)做好气象为农服务。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推进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手机客户端建设应用。大力开展农气旬月报、农用天气预报、作物生长气候适宜度评价、关键生育期监测与预报、主要农业气象灾害预报、主要病虫害气象条件适宜度监测与预报、全生育期气候品质评估分析等服务。(牵头单位:减灾处)

四、提升行业扶贫和生态服务效益

(九)落实自动站扶贫公益岗位。按照《四川西藏气象助力精准脱贫自动气象站乡镇覆盖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积极与自治区扶贫办对接,落实精准脱贫自动气象站扶贫公益岗位,遴选一批贫困户负责自动气象站看护、维护工作,开展针对上岗贫困户的自动气象站看护维护技能培训,拓宽上岗贫困群众的收入来源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制定《西藏自治区自动气象站看护扶贫公益岗位管理办法》,强化岗位的监管和评估,避免“多干少干一个样”、“一发了之”、定岗定责定劳定酬不完善、考核不到位等问题的出现。(牵头单位:观测处、减灾处)

(十)开展扶贫产业建设气候分析论证服务。按照中国气象局要求,建立贫困村太阳能资源精细化实时监测评估业务,开展贫困地区太阳能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等工作,为当地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光伏企业提供服务。组织实施《雅江北岸易地扶贫搬迁区沙尘监测评估与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通过项目的建设确定起沙风速、沙源地、沙尘移动路径、沉降点及沙丘变化情况等,为区域沙尘监测评估与预报预警系统的建立和为雅江北岸易地扶贫搬迁区风沙灾害评估与区划提供支撑,为政府沙尘治理提供科技服务。(牵头单位:预报处)

(十一)做好川藏铁路建设专项气象保障服务。按照自治区川藏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全力配合川藏铁路建设各单位,开展气象数据分析、气象灾害风险研判、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组织实施好“面向路地综合需求的气象灾害影响与风险评估研究”项目,完成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致灾临界降水阈值的界定工作,为铁路建设提供气象科技支撑。(牵头单位:减灾处)

(十二)加强天然氧吧和气候地理标志评价工作。加强西藏气候旅游资源的区划研究工作,对西藏各地的人体舒适度、空气含氧量、紫外线强度、负氧离子等指标进行科学评价。按照“中国天然氧吧”、“国家气候标志”相关的评定程序,积极推荐申报,帮助贫困地区打造气候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示范点。(牵头单位:减灾处)

(十三)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效益。分解落实人影“耕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人影天气作业。加大森林草原防火服务力度,利用中国兴农网获取的分林区的森林火险气象预报产品,开展县级森林火险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牵头单位:减灾处)

(十四)推进生态环境变化科学评价工作。加强卫星遥感技术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科技支撑作用,开展草地、植被、冰川、湖泊、河流、森林等生态资源的监测评估,定期发布监测评估产品,为自治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牵头单位:预报处)

五、持续推进结对帮扶和消费扶贫工作计划

(十五)加强驻村点结对帮扶工作。强化定点结对帮扶管理,深化结对帮扶工作,加强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及运用。调整更新《西藏自治区气象局结对认亲帮扶联络表》,制定2020年定点结对帮扶工作计划,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组织做好定点帮扶经济物质援助和社会保障帮扶活动。坚持脱贫群众在巩固脱贫成果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政策引导和教育引导,进一步激发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深入宣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村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发挥直接联系优势,帮助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教育引导群众破除保守陈旧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自我发展、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依靠双手过好今生美好幸福生活。(牵头单位:人事处)

(十六)落实消费扶贫工作任务。一是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消费扶贫助销扶贫农畜产品的通知》(藏脱指办〔202011号)要求,组织区气象局和各地(市)气象局将2020年地市需代销农畜产品明细表”中所列的产品纳入职工食堂采购范围,按需优先采购表中产品。制定《2020年工会集体福利采购助销产品计划》,并按计划分批次采购。二是按照《中国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定期更新安徽农网等“气象扶贫特产馆”中气象定点扶贫县、贫困村的农特产品信息,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积极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三是按照《中国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突泉县定点帮扶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积极购买突泉县及其他贫困县农特产品。(牵头单位:减灾处、机关党办)

六、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按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检查《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推进进度,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主动加强与中国气象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对标对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基层调研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市)、县落实工作的情况,研究解决基层气象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问题。(牵头单位:减灾处)

(十八)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各单位按照《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细化本单位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并将各项工作落实责任人于510日前报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牵头单位:减灾处)

(十九)加强督查督办。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20年度西藏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时间表,提前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向中国气象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将2020年度西藏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工作,严格考核监督,开展评估工作,于1210前形成《西藏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评估报告》。(牵头单位:减灾处)


附件2

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2020年)

工作类型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评估指标

责任单位

一、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

(一)加强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

1.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纳入区局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

理论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

机关党委

(二)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2.强化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定期召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不少于3次。

减灾处

3.结合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5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

减灾处

二、提升贫困地区气象灾害防御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气象观测业务水平

4.推进地面观测自动化和地(市)保障能力建设。

气象地面观测站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地面观测自动化:观测处、装备中心、信息中心、各地(市)气象局

地(市)保障能力:装备中心、昌都局、阿里局、日喀则局

5.实现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认证和业务运行。

630日前,完成内部审核并提交内审总结。9月底完成管理评审。

观测处、装备中心、信息中心、各地市气象局

6.继续开展新一代C波段天气雷达大修和小型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

年内完成林芝、日喀则新一代C波段天气雷达大修及技术升级;完成3部小型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

林芝局、日喀则局、装备中心

7.拓展“第三极”观测能力,建设积雪、冻土、冰川等观测站点。

积极推进,不设指标。

装备中心、相关地(市)气象局

8.开展观测设备补充升级。

积极推进,不设指标。

日喀则局、那曲局、装备中心、信息中心

(四)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气象服务业务质量

9.强化高分中心对重点工作的服务支撑。

积极开展,不设指标。

气候中心

10.探索开展基于场景、位置和智能感知的情景互动气象服务。鼓励引导创建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品牌。规范气象数据信息传播,强化权威发布。

积极推进,不设指标。

灾防中心

(五)全面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

11.实现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74县全覆盖,完成西藏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指挥平台开发工作。

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县级覆盖率达到100%

减灾处、各地(市)气象局

12.做好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业务化运行,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保障西藏各类突发预警信息发布通道畅通,有效降低预警信息发布故事故率。

各单位预警信息发布故事故率为0

灾防中心、各地(市)气象局

三、大力开展贫困地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

(六)推进气候好产品品牌创建

13.助力西藏农牧区产业融合,着力打造气候好产品。在贫困县遴选1-2个特色农畜产品,开展气候品质评估服务,争取通过中国气象局气候好产品认证,提升我区特色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林芝市:朗县辣椒申报中国气象局气候好产品认证。

其他地(市):不设指标。

申报工作:各地(市)气象局

技术支撑:气候中心、灾防中心

(七)开展主要农区人影防雹作业

14.做好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报服务,积极组织实施人影防雹作业,全力保障雅江河谷农区粮食生产安全。

积极开展防雹作业,不设指标。

人影中心

(八)做好气象为农服务

15.推进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手机客户端建设应用。大力开展农气旬月报、农用天气预报、作物生长气候适宜度评价、关键生育期监测与预报、主要农业气象灾害预报、主要病虫害气象条件适宜度监测与预报、全生育期气候品质评估分析等服务。

按照项目进度完成年度任务。

气候中心、各地(市)气象局

(九)落实自动站扶贫公益岗位

16.落实精准脱贫自动气象站扶贫公益岗位,遴选一批贫困户负责自动气象站看护、维护工作,开展针对上岗贫困户的自动气象站看护维护技能培训。

脱贫自动气象站看护扶贫公益岗位落实到位,完成人员上岗、技能培训、待遇发放。

减灾处、观测处、各地(市)气象局

17.制定《西藏自治区自动气象站看护扶贫公益岗位管理办法》。

5月底前印发管理办法。

减灾处

(十)开展扶贫产业建设气候分析论证服务

18.建立贫困村太阳能资源精细化实时监测评估业务,开展贫困地区太阳能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等工作。

推进贫困村太阳能资源精细化实时监测评估能力建设

实施单位:各地(市)气象局

技术支撑:气候中心

推进精细化到村的太阳能扶贫电站预报能力建设。

实施单位:各地(市)气象局

技术支撑:气候中心

19.组织实施《雅江北岸易地扶贫搬迁区沙尘监测评估与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按实施方案完成计划进度。

气候中心

(十一)做好川藏铁路建设专项气象保障服务

20.全力配合川藏铁路建设各单位,开展气象数据分析、气象灾害风险研判、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

按需开展,不设指标。

区局各业务单位

21.组织实施好“面向路地综合需求的气象灾害影响与风险评估研究”项目,完成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致灾临界降水阈值的界定工作。

完成项目建设,提交技术报告。

气候中心

(十二)加强天然氧吧和气候地理标志评价工作

22.加强西藏气候旅游资源的区划研究工作,对西藏各地的人体舒适度、空气含氧量、紫外线强度、负氧离子等指标进行科学评价。

积极开展,不设指标。

科研所、气候中心、灾防中心

23.按照“中国天然氧吧”、“国家气候标志”相关的评定程序,积极推荐申报,帮助贫困地区打造气候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示范点。

积极开展,不设指标。

申报工作:各地(市)气象局

技术支撑:气候中心

(十三)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效益

24.分解落实人影“耕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人影天气作业。

不设指标。在十三五项目实施基础上,积极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人影天气作业。

人影中心

25.加大森林草原防火服务力度,利用中国兴农网获取的分林区的森林火险气象预报产品,开展县级森林火险气象预报预警服务。

发布县级森林火险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产品。

灾防中心

(十四)推进生态环境变化科学评价工作

26.加强卫星遥感技术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科技支撑作用,开展草地、植被、冰川、湖泊、河流、森林等生态资源的监测评估,定期发布监测评估产品,为自治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完成“西藏气候变化与草地生态监测公报”、“西藏气候变化与湖泊生态监测公报”、“西藏气候变化与冰川生态监测公报”。

气候中心

四、持续推进结对帮扶和消费扶贫工作计划

(十五)加强驻村点结对帮扶工作

27.强化定点结对帮扶管理,深化结对帮扶工作,调整更新《西藏自治区气象局结对认亲帮扶联络表》,制定2020年定点结对帮扶工作计划,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教育引导群众破除保守陈旧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积极开展,不设指标。

人事处

(十六)落实消费扶贫工作任务

28.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消费扶贫助销扶贫农畜产品的通知》(藏脱指办〔202011号)要求,组织区气象局和各地(市)气象局将“2020年地市需代销农畜产品明细表”中所列的产品纳入职工食堂采购范围,按需优先采购表中产品。

积极开展,不设指标。

机关服务中心、各地(市)局

29.制定《2020年工会集体福利采购助销产品计划》,并按计划分批次采购。

助销产品人均消费达到自治区相关标准。

机关党办

30.按照《中国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定期更新安徽农网等“气象扶贫特产馆”中气象定点扶贫县、贫困村的农特产品信息,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积极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

定点扶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在安徽农网上架。

减灾处

31.按照《中国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突泉县定点帮扶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积极购买突泉县及其他贫困县农特产品。

积极开展,不设指标。

减灾处

五、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

32.督促检查《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推进进度。

各项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

减灾处

33.加强基层调研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市)、县落实工作的情况,研究解决基层气象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问题。

基层调研次数不少于1次,调研工作严格遵守中央有关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杜绝形式主义。

减灾处

(十八)明确责任分工

34.制定《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

4月底前完成《任务分工表》。

减灾处

35.按照《西藏自治区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细化本单位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各单位将各项工作落实责任人于510日前报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气象台、气候中心、科研所、灾防中心、人影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各地(市)气象局。

(十九)加强督查督办

36.制定2020年度西藏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时间表,提前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向中国气象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5月底前完成时间表。

减灾处

37.2020年度西藏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工作,严格考核监督,并评估工作。

1210前完成《西藏气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评估报告》。

减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