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应急与减灾处
发布日期: 2019年4月9日 2019年4月9日 文号:藏人影办函〔2019〕1号
效用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西藏自治区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已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组长批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西藏自治区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2.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在《关于西藏自治区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的请示》上的批示



                  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西藏自治区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6号)规定,为确保安全、科学、有效开展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胡春华副总理在人工影响天气开展60周年工作座谈会上关于努力开创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新局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343号)要求,紧紧围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趋利避害、减灾增效”的独特作用,扎实抓好人工影响天气“十三五”项目建设,着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及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加强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作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科技水平和效益。组织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昌都、林芝6地(市)40个县(区)的95门高炮、136架固定火箭及10部移动式火箭,完成全年春夏季农业抗旱防雹、春秋季森林草原防火人工增雨(雪)等常规任务,加大对我区贫困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支持力度。同时,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等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根据生态环境建设及社会需求,全年在干旱发生区、湖泊、水库水源蓄积区、森林草原防火、生态环境脆弱区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同时根据各级人民政府要求,适时开展重大社会活动保障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共同监管”的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年内计划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召开全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努力推进各地(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年度维持经费、作业经费和作业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加强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绩效考核管理,严格规范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各地(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影办”)要制定当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经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自治区人影办,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二)加强安全监管、保障作业安全

各地(市)要不断完善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体系。各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与各级人影办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安、安监和航空管理等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协助完善落实各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安全责任性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年内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制定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方案,重点检查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装备出入库、作业公告、空域申请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做好管理差、效益低和安全隐患大的作业站点的整改工作。规范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年检维修,确保作业装备安全运行,严禁使用未经年检和年检不合格作业装备。做好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装备订购、分发工作,委托有危险品运输资质公司组织运输,确保汛期前弹药装备全部安全到位。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空域申请安全管理工作。

(三)提升贫困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

加大对我区贫困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支持力度,强化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的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缓解贫困地区水资源短缺和冰雹灾害,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按照扶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布局,优化冰雹多发地区地面作业装备布局,重点发展新型火箭等地面作业装备,提高贫困地区人工增雨防雹装备的整体科技水平、作业安全水平和防雹作业效益。将贫困地区的农业、生态、水源等保障区纳入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建设工程保障范围,科学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

(四)全力做好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工作

密切监视天气过程,制作发布西藏人工增雨(雪)作业指导产品和人工防雹指导产品,指导各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旱情和作业条件的动态监测,根据农牧业抗旱防雹、森林防火、水库增蓄水和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等服务需求,合理调整作业布局,统筹调配作业装备,强化区域联防,全力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根据各级政府要求,在技术装备和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开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等重大社会活动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五)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管理培训

采取分批次、分阶段,集中或深入作业点的形式,开展全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上岗率达到100%,继续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严禁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各级人影办要积极各级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努力解决作业人员保险和工资待遇问题,特别是解决好作业补助落实不到位、不及时、标准过低等问题,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有序开展。邀请空军拉萨指挥所航空管制专家对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人员开展西藏空域整体安全情况、空域申请管理、标准、流程以及航空管制相关法规、政策等的集中培训。

六)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

全面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十三五”之“一江两河流域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保障区”地面人影作业和示范基地建设、“藏东南森林生态保护区”人影地面作业能力建设、“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保障区”人影地面作业能力建设、全区人影特种装备全程实景监控与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区人影业务综合处理分析与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工作任务,同时积极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炮自动化发射系统”等项目建设及应用,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科学和高效。深入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炮自动化发射系统”项目建设,推广人影弹药装备物联网监控系统和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处理分析与指挥系统CPAS),提高人影装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和预报预测能力。已完成建设的省级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物联网监控系统进行业务化应用。严格按照《西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安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要求,稳步推进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争取做到建成即达标,进一步提升我区固定作业点安全管理软硬件水平。着眼于“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提高效益、维护稳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可视、可控的作业点弹药装备监管系统,实现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主管机构实时监控作业点弹药装备情况,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风险

(七)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与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及内地先进省级人工影响天气部门的交流合作,业务化运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系统及业务平台。选派业务骨干赴内地学习调研。积极争取科研课题,推动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提升科研整体水平,为建设现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提供科技保障。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地(市)、县(区)级基层一线人才培养,聘请相关专家教授及专业技术人员,在现有培训工作基础上,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维护管理技术培训。

四、作业计划安排

(一)2019年2月至7月,完成全区人工影响天气所需弹药订购、运输及配发,完成作业安全大检查和作业人员集中上岗培训、作业设备年检维护工作。

(二)2019年4月至10月,积极开展抗旱增雨、防雹减灾作业,保障我区粮食安全;适时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森林防灭火的人工增雨(雪)作业以及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三)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适时组织开展针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库蓄水、森林草原降低火险等级(防灭火)的人工增雨(雪)作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及时审定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各级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小组要适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领导或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人影工作,发挥部门联动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有力保障作用。

(二)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考核,严控弹药购置、储运、保管等环节,做好作业前公示,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性事故。

(三)加强政策保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保障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为核心,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各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人影专项补助资金,稳定自治区级财政人影专项资金投入和匹配,加大地(市)、县(区)级财政支持力度,全力保障人影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