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日喀则市气象局2020年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喀则市气象局:

你局上报的《日喀则市2020年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实施方案的请示》(日气发〔2020〕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可行,同意组织实施。

二、建设投资控制在36.53万元以内,由2020年中央财政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经费安排。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开展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六个一”建设,开展桑珠孜区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化能力建设,推进市级农牧业气象服务建设,强化市级技术支撑。建设具体内容、规模和目标要求详见批复的《实施方案》、支出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四、严格按照区气象局批复的实施方案和支出预算表组织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严格遵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实施,保证专款专用。注意安全生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加强项目后期建设。建设项目竣工后,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聘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做好新增固定资产工作,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调拨;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此复。

附件:

1.日喀则市2020年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实施方案

2.日喀则市2020年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预算表

3.日喀则市2020年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