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批复

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各地(市)气象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中气函〔2020〕113号)文件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9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 万元,本年支出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结余分配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 万元,本年支出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 。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单位如有下级预算单位,应当自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下级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单位应当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和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