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应急与减灾处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4日 2021年6月4日 文号:藏气发〔2021〕59号
效用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气象局2021年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市)气象局,区局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气象局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2021年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气发〔2021〕21号)和区局领导要求,区局组织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气象局2021年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做好2021年西藏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附件:西藏自治区气象局2021年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工作方案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021年6月4日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2021年防灾减灾

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气象局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21年西藏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2021年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气发〔2021〕21号)要求,结合2021年区局党组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要求,持续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能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将气象保障服务融入防灾减灾救灾全过程,全力做好2021年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防汛减灾、农牧业防灾减灾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气象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为我区“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贡献气象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

1.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落实“早、准、快”的要求,组织气候中心滚动做好年度、汛期、今冬明春、春运、和月气候趋势预测的制作发布工作。组织区气象台等单位加强各类灾害性天气,特别是强对流天气的实时监测,细化灾害性天气发生时间、强度、持续时段、影响区域的精细化预报预警。指导地(市)、县气象局按照属地为主原则,做好辖区内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预报处牵头,减灾处协助)

2.做好防灾减灾决策气象服务。修订《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中心运行方案》,健全决策气象服务岗位职责、值班制度、业务流程,不断完善各项运行机制,推进我区决策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2021年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针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组织做好面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工作,指导地(市)和县气象局做好面向本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使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融入用户决策,转化为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和实际行动。(减灾处牵头负责)

3.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细化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严格落实预警信息发布审核制,畅通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开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预警接收人员信息的更新补充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向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相关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发布测试工作,保障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正常运行,利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减灾处牵头负责)

4.做好道路交通及旅游气象服务。制定川藏铁路建设气象保障服务方案,及时为川藏铁路建设相关人员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天气消息和天气实况类短信。充分应用卫星遥感监测和交通实景监测站点数据,分类、细化气象服务产品,及时向司乘人员、订制用户及广大公众发布道路交通气象服务信息,提升气象服务产品的针对性,增加公众群众对气象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与旅游部门的交流合作,利用气象部门的两微一端、网页、抖音官方号、气象影视等平台,联合开展重要旅游景点和旅游资源的推介和宣传工作。开展重点景区主要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服务,推进旅游气候资源区划和评价、旅游线路推荐、旅游交通等特色旅游专业化气象服务。(减灾处牵头负责)

5.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等节点,组织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充分发挥气象部门自有媒体优势,强化与社会主流媒体的合作,在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的同时,同步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大力普及气象灾害风险知识,着力提升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主动发声,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70年来西藏气象事业发展成就;权威发声,组织专家对重大灾害性天气、高影响天气情况及其成因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第一时间排除负面舆论报道,传递有利于防灾减灾的正能量。(区局办公室牵头,减灾处、预报处协助)

(二)做好防汛减灾气象保障服务

6.强化监测设备巡查和运维保障。组织各单位加强雷达、自动气象站等气象观测设备的巡查和维护保障,加强设备运行监控,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观测设备的稳定运行。加强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保障和安全防护,完善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和备份措施,确保各类数据传输、存储和应用业务的正常运转。(观测处牵头负责)

7.强化高影响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组织各单位加强汛期高影响天气的实时监测,强化灾害性天气的分析研判,做好面向重点区域、重点用户的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大风等极端性强对流天气的预报预警,并利用网格预报业务产品及时滚动订正预报意见,提高预报准确率。(预报处牵头,减灾处、观测处协助)

8.强化联合会商预警服务。组织制定全区汛期气象服务准备工作检查方案并开展汛前自查检查,建立完善汛期气象服务业务规范和服务流程,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加强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联合会商机制,按时参加“自治区自然灾害形势研判会”,强化信息共享,密切关注汛情,研判灾害风险,联合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减灾处牵头,预报处、观测处协助)

(三)做好农牧业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

9.做好农牧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推进“病虫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建立本地化的冬小麦条锈病和草原害虫(草原蝗虫、草原毛虫)气象风险等级预报方法。充分运用气象卫星、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等观测手段和资料,以保障青稞粮食安全和蔬菜、畜牧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为重点,针对干旱等高影响天气和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强化监测分析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农牧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预报处牵头,减灾处、观测处协助)

10.做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制定《2021年西藏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方案》。利用气象服务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电视、报纸、短信、“12121”、电子显示屏和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员等服务手段和渠道,面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有力组织开展“直通式”气象为农服务。(减灾处牵头负责)

11.做好农牧业防灾减灾人影气象保障服务。将农牧区的农业、生态、水源等保障区纳入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建设工程保障范围,科学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根据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和抗旱减灾服务需求,组织相关区域气象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重点做好青稞粮食安全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人工增雨(雪)和防雹减灾作业服务。(减灾处牵头负责)

(四)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

12.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保障服务。充分发挥卫星遥感优势,组织做好森林草原热源点遥感监测,强化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林草、森防、消防等救援部门的协调联动,多渠道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及防范建议。组织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气象保障,发生火灾时根据火灾扑救气象保障服务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展火灾现场气象监测预报,并抓住一切可能的天气条件,及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助力扑灭火工作和降低火险气象等级。(减灾处牵头负责)

13.强化突发事件救援应急气象保障服务。组织做好地震、地质灾害、雪崩、冰湖溃决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修订《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及突发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分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流程,并指导七地(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本单位重大气象灾害及突发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开展应急气象保障服务时拿得出用得上。(减灾处牵头负责)

(五)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14.着力提高气象监测精密水平。依据中国气象局“补短板”工程项目规划,推动自动站、X波段雷达建设。升级改造MILOS520自动站设备为国产新型自动气象站设备,升级冻土观测设备,补充建设固态降水传感器、能见度仪、降水现象仪、自动日照计等设备。推动观象台基础观测能力建设,建设日喀则国家气候观象台梯度通量观测系统。开展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气象监测系统建设,完成5套草原生态气象观测站和1套高原近地层通量观测站建设任务。推进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运行信息化平台融入大数据云平台。(观测处牵头负责)

15.不断提升气象预报精准能力。发展西藏短期降水客观预报,初步形成基于GRAPES模式的西藏中短期客观降水预报产品初步建立基于模式集合预报降水产品的最优百分位法的降水客观预报方法开展天气预报产品检验工作,初步开展GRAPES等数值预报模式的评估检验,形成检验报告开展气候模式检验工作,针对BCC_CSM2和CFSV2两家气候模式的500hPa、200hPa高度场、降水、气温等变量进行分时段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形成我区分区域、分季节不同要素的全流程检验报告建立灾害性天气的识别判据和方法,充分利用多种观测资料,运用Fisher判别分析法建立判别方程,根据二次判别寻找大风、强雷暴、冰雹天气物理特征和阈值,建立灾害性天气的识别判据和方法。(预报处牵头负责)

16.构建完善预警发布网络。组织推进地(市)、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强化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在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保障中的支撑作用。指导地(市)、县气象局与当地广播电视台签订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合作协议,不断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完善西藏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各类发布手段、发布渠道的智能对接,实现一键式快速发布,提升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时性和有效性。(减灾处牵头负责)

17.强化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组织完成我区两个试点县(米林、江达)的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启动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74县暴雨、干旱、风雹、雷电、雪灾、低温致灾调查。按照“边普查、边应用”的工作原则,强化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完善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方法,修订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类技术规范。(减灾处牵头负责)

18.推进人影业务现代化。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并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特色产业发展布局,优化冰雹多发地区地面作业装备布局,重点发展新型火箭等地面作业装备,提高农牧区人工增雨防雹装备的整体科技水平、作业安全水平和增雨防雹整体作业效益。推广物联网、智能识别、信息安全等技术在西藏人工影响天气安全防控中的应用。组织购置山南、日喀则14门双管37mm高炮。完成部分标准化作业点视频监控、智能终端等安全防控装置,完成4门37mm高炮远程自动化改造。(减灾处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局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国家领导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气象局防灾减灾气象保障要求,对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同配合和各类资源共享共用,形成做好工作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二)加强督查督办。各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将做好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督办,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各地健全领导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和技术支撑,及时为基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强化总结宣传和先进表彰。各单位要鼓励基层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推进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部门内外媒体广泛宣传。在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中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优先作为全国和全区重大气象服务先进表彰推荐候选对象。